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常教职〔2013〕7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城市学院办学点:
为推进职业学校产学研结合,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增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现就开展第五届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奖办法
按照《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见附件1)进行。鼓励教师研究团队或带学生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鼓励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
二、申报与评审
1.申报教师填写《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2),由学校推荐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按《评奖办法》要求装订成册一份,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力平,联系电话:85681371,电子邮箱:ylpup@163.com。
2.聘请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公布评奖结果,对获奖成果按《评奖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产学研工作,将产学研作为教师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提升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建设教师创新工作室、组织课题立项、拨付一定科研经费等举措,给予相关教师必要的时间、研发条件和政策措施等保障,积极针对实际需要,认真做好选题和组织实施,力争取得更多创新成果。
附件:1.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
2.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专业技术成果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
录入:杨力平 校对:杨力平 共印8份
附件1:
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教育关键能力”提升,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制定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
一、评奖机构
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组织,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负责实施。
二、评奖对象
全市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城市职业学院办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含连续聘任满3年专职在职业学校任教的外聘教师)。
三、评奖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创新成分,在实际中得到有效应用,具有较好实用效果或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实物产品或其它形式的创新作品,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结合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训独立进行产学研开发的成果;
2.与企业合作开展产品研发、设备制造、工艺设计的成果;
3.实训设备改造和开发的成果;
4.实验实训场所整体设计和改造的成果;
5.现实生活中的技术发明和技术改造成果。
计算机辅助教学用的课件、论文、教材、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及已在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活动中获奖的项目不列入评奖范围。
四、评奖时间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评选一次,作品于每年5月31日前向评奖机构指定部门申报,评奖机构于6月30日前公布评奖结果。
五、成果申报
1.参评成果须是申报教师自主研发,如是多个教师共同研发,可以多个教师共同申报,按承担组织牵头或参与程度高低排出顺序,如是与企业等单位共同研发,则申报教师承担部分的成果。
2.申报成果须无知识产权纠纷,评奖机构不承担知识产权纠纷任何责任;评奖机构对申报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3.申报教师须填写《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4.参评成果由学校组织推荐。
5.参评须提供成果实物或样品,实物或样品应美观、实用,外观按实际产品进行适度设计,实物或样品可进行现场运作演示,且运行良好。
六、材料报送
1.《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2.参评成果的产品(技术)设计书(方案)。产品(技术)设计书(方案)应包括设计思路、工作原理、运用技术、技术参数、创新成份、运行情况或实际效果、推广价值等反映成果科技含量或创新程度的全面情况。
3.证明参评成果技术含量、应用效果或推广价值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和其它成果评价、鉴定材料。
4.申报材料按目录、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产品(技术)设计书(方案)、证明参评成果技术含量、应用效果或推广价值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成果评价、鉴定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5.连续聘任满3年专职在职业学校任教的外聘教师申报成果,应由所在学校提供有关聘用合同,供评奖机构确认评奖资格。
七、成果评审
评奖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听取作者作品设计制作和运行情况介绍(PPT)和答辩,根据作品的科技含量、创新程度、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经费投入、规模大小,按宁缺毋滥原则,评定一、二、三等奖。评奖机构对评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成果奖励
1.获奖成果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2.对已获奖作品,如发现并核实抄袭他人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弄虚作假者,评奖机构取消其获奖等次,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3.获奖教师在市级骨干“双师型”教师、专业带头人评选、教师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或加权。 附件2:
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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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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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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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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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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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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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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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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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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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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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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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彩色照片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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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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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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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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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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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等名称、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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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