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运动队必须坚持上、下午两次训练。
2. 所有运动员:
早晨7:30前必须到食堂用早餐。
中午12:30必须刷卡进入宿舍休息。
晚上18:50—20:15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点名、活动,不得私自外出。
3. 教练员必须全天(24小时)参与队伍管理,同时各队指定队长参与管理(留电话号码)。
4. 训练科、学生科、当日值班行政、教练要认真负责,重点抓好各时间节点的检查与晚间管理。
5. 值班行政负责教学行政楼的点名,值班教练负责重竞技训练馆的点名
6. 所有运动员如需回家或外出必须有教练员办理请假手续。如发生私自外出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停训回家处理。
|